2019年1月30日下午,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冷某某等17名被告人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分别对诈骗犯罪集团成员作出有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万元至20万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10月中旬期间,被告人冷某某在天津某大厦伙同彦某、郭某等人,先后招聘候某等十几人,形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集团。通过利用各地微信服务平台、微信朋友圈等发布网络贷款广告,采取让被害人交贷款押金、手续费、好处费、服务费等借口骗取被害人钱款。作案期间,该诈骗犯罪集团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骗取全国各地100余被害人钱款共计2197652元。
该案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