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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更高起点再出发
——2019年人民法院工作亮点回顾系列报道之四
  发布时间:2020-01-20 15:59:30 打印 字号: | |

将改革进行到底,新时代的最强音。
  承载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伟大梦想,承载着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坚实力量,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继续迎难而上、砥砺奋进,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改革实现新的突破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沿着既定方向蹄疾步稳、一往无前。
  重塑性变革:机构职能体系不断优化
  新的时代方位,标注新的改革起点。
  2019年第一天,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崭新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牌子映入眼帘。
  “这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在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社会舆论如此评价。
  新时代,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改革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由分向合转变,复杂性、艰巨性、敏感性更加突出。
  “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
  “要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构建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
  2019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恢宏画卷上标注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崭新时代方位。
  一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机构改革拉开帷幕,呈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
  统筹规划,精密部署,督导评估,最高人民法院总揽全局,用钉钉子的精神,不断破解改革进程中的难题。
  ——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金融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重大改革成果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改革更有方向、更有底气。
  ——新修订的法官法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赋予法官司法权力和加强保障的同时,强化了监督和制约。
  ——深圳、北京、上海三个破产法庭相继成立。破产审判走向专业化,被誉为中国改善营商环境,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标志性事件。
  ——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气势如虹、势如破竹:
  在河北,全省170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完成,精简比例达40.61%;
  在黑龙江,全省137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精简515个,精简比例达31.54%;
  在江苏,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实施到位,精简比例达34.9%。
  ……
  这不仅仅是机构的重设,更是人民法院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塑性变革。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完成审核程序,并组织实施。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正在抓紧推进。
  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愈行愈近。
  制度性成果:构建全方位深层次改革新格局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定国安邦之根本。
  责任不实、合力不强、监督不力、尺度不一、激励不足……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瓶颈性问题愈发凸显。
  改革越深入,矛盾越凸显,越需要从更深层次构建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
  “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党中央的重要论断既体现了改革进程本身的客观要求,也体现了对于改革认识的再深化。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是这一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鲜明特色。
  “构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2019年2月27日,《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发布。10个方面65项措施精准对接党中央部署的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10大制度体系指向努力建设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更高起点上谋划了未来五年的改革创新举措。
  有权必有责,建立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成为改革落地见效的关键。
  ——《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确保监督有序、监督有责、监督留痕;
  ——《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和承办法官依法行使职权的边界和责任;
  ——《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科学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
  ——《关于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有效避免和解决“类案不同判”等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问题。
  啃硬骨头,涉深水区,一系列配套文件相继发布,一系列深层次改革加快推进,为法治中国长远发展夯基筑台、立柱架梁。
  历史性突破:打造中国特色案件处理新模式
  2019年12月25日,两则关于诉讼服务改革的新闻引人关注:
  当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跨域立案服务已经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全面实现。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正现场连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演示跨域立案流程。5000多公里,完成立案用时仅15分钟。异地诉讼难、诉讼累成为历史。
  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泯之心。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过去五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从1420万余件增长到2018年的2800万余件,人案矛盾依然突出。“要把提升程序效能作为突破口,积极构建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案件处理新模式。”2019年7月19日,在成都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释放出重要信号。
  会议结束十余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公开亮相。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
  中央政法委会同“两高”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意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最高人民法院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作出授权试点决定。
  顺应人民期待,维护公平正义。既有针对性、又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一环扣一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不断夯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日新月异——
  这一年里,全国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跨省级行政区划服务3661件,人民群众可以享有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一站式高品质诉讼服务。
  这一年里,全国43%的法院支持网上交费退费。全国法院当场立案率在95%以上,不少基层法院一审立案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这一年里,全国98%的法院建立诉讼服务大厅,88%的法院运行诉讼服务网,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
  这一年里,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已达2.5万家,调解员9.6万名。日均调解量超过5000件,调解成功率60.47%。
  改革潮涌,奔腾不息。
  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制度保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夯实法治根基,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人民法院不断改革创新、再攀高峰!(记者 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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