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个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68687.94元。切实有效维护了申请企业的的合法权益。
新左旗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包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9月立案执行。执行当中,执行法官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包某限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被执行人请求法院宽限一两个月,并称每年卖草有20多万收入,待年底卖草后一次性履行全部借款。去年年底,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要求履行义务时,被执行人包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要求其前来法院不但未到还拉黑法官电话。节后上班第二天,执行法官趁着春节期间大家都在家的时机驱车来回140多公里前往罕达盖苏木找到被执行人包某并将其带回了法院,并依法对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包某通过亲戚朋友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
去年以来,新左旗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涉企业执行案件,“一把手”亲自统筹安排部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为辖区优化营商法制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