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白某与被告吴某牧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确定于2021年4月28日9时开庭审理。开庭当日被告吴某未到法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庭提交不能参加诉讼的理由,承办人多次致电被告吴某,均无法接通。因该案件系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情比较复杂。正找不到被告时,被告吴某打来电话称自己在草地,手机无信号、接羔期牲畜无人看管,未及时向法庭告知不能到庭的理由实属抱歉还表示自己想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吴某实际情况后结合案件实际及无法网上开庭的特殊情况,问被告是否方便带原告去被告家中开庭审理,被告因牲畜无人看管同意在家开庭。承办人立即安排车辆与案件原告前往被告家,经过草原上奔波几个小时,到被告家已是下午3点多钟,承办法官在被告吴某家,经开庭审理,准确把握案件争议事实后,在法官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工作及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
新左旗法院为突出“司法为民”的宗旨,为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目标,在审理的每个案件中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能体会到为民司法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