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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
2021年度决算公开
作者:吉庆  发布时间:2022-09-06 15:42:29 打印 字号: | |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是国家基层审判机关,对新巴尔虎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应当由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三)领导本院和基层法庭的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各项工作。

(四)负责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协助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五)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六)承办其他应由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政法机关1个,内设行政机构8个。(一)立案庭(二)综合审判庭(三)民事审判庭(四)刑事审判庭(五)政治部(六)综合办公室(七)执行局(八)审判管理办公室。

下设机构1个:司法警察大队。

    派出机构2个:嵯岗法庭、锡林贝尔法庭。

    事业机构1个: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核定编制数61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9个;事业编制2个,年末实有人数5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实有51人,事业编制实有1人

4.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50.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87.47万元,增长33.33%,变动原因: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2021年度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收入增加463.13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47.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4.35万元,增长4.78%,变动原因: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因业务更新导致信息及网络软件购置更新经费增加127.7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350.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249.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71万元;支出总计2,350.2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8.8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92.65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收入增加463.13万元;二是因业务更新导致信息及网络软件购置更新经费增加127.7万元。;三是我院干警于2021年度增加3名在编干警。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4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6.44万元,占79.41%;其他收入463.13万元,占20.59%。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1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32万元,占45.66%;项目支出1,256.08万元,占54.34%;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7.1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0.71万元;支出总计1,847.1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8.8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340.48万元,下降15.56%。主要原因:我院于2020年度支付新巴尔虎左旗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资金和两庭建设资金352.6万元导致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高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0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69万元,占55.01%;项目支出813.58万元,占44.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8.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5.47万元,增长2.58,变动原因:项目支出相较于年初预算有增加。其中:2021年度新增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136.25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款。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款。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2.76万元,主要包括: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01

  基本工资

235.45

30102

  津贴补贴

380.14

30103

  奖金

17.49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1.2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6.28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2.55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5.08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1

30113

  住房公积金

60.3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0

较上年减少29.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在2021年度调出1人、1人退休、1人辞职;公用经费151.94万元,主要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94

  办公费

32.72

  水费

1.00

  电费

14.87

  邮电费

2.80

  物业管理费

13.28

  租赁费

2.40

  公务接待费

4.98

  工会经费

8.20

  福利费

10.25

  其他交通费用

38.86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0

,较上年减少760.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决算数据公用经费中填列了劳务费215.1万元、取暖费40多万元、物业管理费84万元、信息化建设费用147万元等导致费用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0.22万元,支出决算为80.1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5.22万元,支出决算为75.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接待费与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有剩余款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0.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17万元,占93.79%;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占6.2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因公出国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无人员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20万元,用于购买车辆支出,车均购置费27.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11.7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于2020年度购置两辆公务用车,价值38.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97万元,用于车辆加油服务、保险和保养服务,车均运维费2.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干警外出办案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我院现实有车辆数为11辆,另外6台车辆已经完成报废手续,但是未更新资产系统导致数据有偏差。

公务接待费支出4.9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4.98万元,接待60批次,共接待41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两级法院人员和协助办案、开庭人员。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我部门不涉及。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疫情等原因导致公务接待减少。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不涉及此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不涉及此款。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院不涉及此款。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0个,实施项目10个,完成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256.08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13.5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3.82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2万元,比2020年减少187.51万元,降低96.89%,主要原因是:相较于2020年度我院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用等导致政府采购支出降低;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50万元,比2020年增加169.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度主要政府采购内容为软件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94万元,比2020年减少760.31万元,降低83.3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决算数据公用经费中填列了劳务费215.1万元、取暖费40多万元、物业管理费84万元、信息化建设费用147万元等导致费用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随着案件的复杂程度导致通用设备的更新导致增加,比2020年增加2.00台,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增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支出;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主要是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比2020年减少1.00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未支付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1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项目  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项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0.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得分为79.78分,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因为当时数据录入错误导致未能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绩效项目的指标完成能力评估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绩效目标,做好精细的计划。

2.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37万元,执行数为236.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经费支出。保障干警顺利完成案件执行案件审判任务,保障办案相关差旅费、加油费等相关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全年预算数细化需要再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绩效目标,做好精细的计划。

3. 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保障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中业务装备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装备支出应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这方面需要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根据财政厅及高院要求,合理安排资金,避免出现年中、年底调剂情况。

4.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保障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中业务装备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装备支出应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这方面需要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根据财政厅及高院要求,合理安排资金,避免出现年中、年底调剂情况。

5.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10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全院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合理化支出,保障地方聘用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全年预算数细化需要再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为民公正司法,着眼司法手段打好“三大攻坚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平安新左旗、法治新左旗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多总结经验,保证会计信息准确可靠,更好的为单位服务,为干警服务。

6.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执行数为134.23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书记员工资,更好服务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办案效率,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总结经验,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的各项支出。

7.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支出、办公楼取暖费支出,保障干警工作顺利开展,优化办案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我院地理环境等原因导致取暖成本、物业管理费用较多。下一步改进措施:将提高相关经费的细化额度,保障干警工作顺利开展,优化办公环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我院2021年总体目标是:我院主要职能是司法审判与执行,即通过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和执行工作,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制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3000

2418

10

1.86

审结案件数量年度指标值因填写时误填导致数量差距大。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3500

2474

5

0.92

受理案件数量年度指标值因填写时误填导致数量差距大。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1

%

5

5


时效指标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9

%

15

15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7.75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12.5

2.5

万元

10

2

在填写成本指标人均直接办案支出时因失误导致数额大于实际情况。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24

27

%

15

15


支出完成比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5

5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等于

9050

9050

万元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0

72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业务经费的满意程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总分

100

79.7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37.00

237.00

236.97

10

99.99

10

其中:财政拨款

237.00

237.00

236.97

——

99.99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经费支出。保障干警顺利完成案件执行案件审判任务,保障办案相关差旅费、加油费等相关经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50

2418

10

10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200

2474

5

5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1

%

5

5


时效指标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9

%

15

15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7.75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25000

250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等于

6855

7054

万元

5

5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24

27

%

15

15


支出完成比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9.99

%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0

72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业务经费的满意程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

30.00

29.95

10

99.83

9.98

其中:财政拨款

30.00

30.00

29.95

——

99.83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保障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中业务装备经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30

1118

台(套)

15

15


质量指标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10

5

%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8

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5

15


总分

100

99.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业务装备需求,使法院审判业务、执行业务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70

70

%

15

15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00

1128

台(套)

5

5


质量指标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设备故障率

反向

小于等于

5

3

%

5

5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3

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5

1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2.00

102.00

100.50

10

98.53

9.85

其中:财政拨款

102.00

102.00

100.50

——

98.53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院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合理化支出,保障地方聘用人员工资正常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2000

2418

%

10

10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2200

2474

5

5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2

%

5

5


时效指标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正向

大于

80

89

%

15

15


法定审结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5

97.75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

25000

250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6855

7054

万元

5

5


支出完成比

正向

大于

95

98.53

%

5

5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正向

大于

24

27

%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正向

大于

70

72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业务费的满意程度

正向

大于

95

100

%

5

5


总分

100

99.8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6.00

156.00

134.23

10

86.04

8.6

其中:财政拨款

156.00

156.00

134.23

——

86.04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书记员工资,更好服务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办案效率,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制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数量

正向

等于

20

20

10

10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2200

2474

10

10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2000

2418

15

15


质量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业务技能达标率

正向

大于

90

1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聘用人员经费

正向

大于

7800

67115

/年

15

1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支出完成比

正向

大于

90

86.04

%

10

9.56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正向

大于

24

24

%

5

5


社会效益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对案件审判效益提高率

正向

大于

90

90

%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正向

大于

90

100

%

5

5


总分

100

98.1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5.00

135.00

134.60

10

99.70

9.97

其中:财政拨款

135.00

135.00

134.60

——

99.7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我院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支出、办公楼取暖费支出,保障干警工作顺利开展,优化办案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2000

2418

10

10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2200

2474

5

5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反向

小于等于

2

1

%

5

5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5

97.75

%

5

5


一审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

正向

大于

80

89

%

15

1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

25000

250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6855

7054

万元

5

5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正向

大于

24

27

%

15

15


支出完成比

正向

大于

90

97.63

%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正向

大于

70

72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业务经费的满意程度

正向

大于

95

100

%

5

5


总分

100

99.97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9.7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0470-6602081

 

 

 

 


 
责任编辑: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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